约课屡屡被取消还被踢出群?

2024-08-14 14:25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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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约课屡屡被取消还被踢出群?2020年, 彭女士在铜沛路上的熙莫瑜伽馆交了4999元办了一张年卡,一年间在此瑜伽馆健身,去的时间不定,参加的是老师开的团课。2021年,年卡到期,经瑜伽馆推荐,她又交了2000多元办理了次卡,共30次。

  “从2021年2月到现在,19个月,次卡消费了16次,还有14次。虽然次卡不限时间,但是造成次卡至今没消费完的主要原因,是约不上课。”彭女士说,以前上年卡的课,无论何时去,只要是老师在,团课都可以参加,无需预约。而次卡要事先通过瑜伽馆学员微信群里的约课小程序预约才行。“每次都是预约好时间,到时候过再去上课。但是从今年以来,多次出现已经预约、事后接到瑜伽馆通知说达不到3人开课的条件,取消约课。”

  因为多次出现约课被取消,彭女士在瑜伽馆微信群里吐槽此事,结果被踢出了群,事后群也解散了。”彭女士说,因为约课要通过微信群里的约课小程序,如今群都解散了,更不能约课了,“此后瑜伽馆再没有联系我上课的事情,我对于瑜伽馆的服务不满,向瑜伽馆提出退费要求。彭女士表示,她实际上了16节课,还剩下14节没上,应按照每节课70元的价格退费。此外,还有交过的500元押金一并退还。“瑜伽馆所谓的3人开课一说,在交费的时候并没有告知,也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协议。我提前约课,瑜伽馆屡屡取消,瑜伽馆违约理应退费及道歉。我去瑜伽馆找过多次八戒体育,但到现在瑜伽馆也没给个明确答复。”

 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铜沛路上的熙莫瑜伽馆。据姜店长介绍,彭女士此前的确办过年卡,后交费办了30次的优惠次卡。瑜伽馆学员上课都要提前预约,即使是上次卡的课,也要提前约课,在瑜伽馆学员群里有约课二维码,每次都要扫码约课。次卡开课的标准是3人以上,如果低于3人则不能开课,之所以这样,是人员成本的要求。这一点彭女士等学员都知道。记者提出该店是否与彭女士签订有此条款的书面协议,姜店长表示应该签了,但现场没有提供。

  姜店长说,彭女士约课,因不到3人开课的条件,约课被取消,有时候是因为其他学员临时有事取消上课,导致彭女士也上不成课。因此,彭女士对此不满,在瑜伽馆学员群里发布不当言辞,鼓动其他学员,无奈才将其踢出群,并解散了该群。虽然如此,彭女士还可以通过打电话和上门的途径约课。姜店长表示,可以就此向彭女士道歉。至于退费,因为入会协议上有一条: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。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会员卡,得到会所同意后可自主将会员卡转让给他人。据此,瑜伽馆不会退费。但彭女士表示,从未与瑜伽馆签订入会协议,而姜店长也未拿出所谓的与彭女士签订的入会协议。

  不过,姜店长最后表示,不同意退费,可以将彭女士剩余的14节课时转成更高一级的维密课,时间不限,由店长亲自代课。至于押金问题可以继续商谈。

  对此,彭女士表示,她不同意瑜伽馆给出的解决方案,她坚持退款,而且退款标准应按办卡时每节课70元的优惠价计算。

 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表示,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、售后服务、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,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。

 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、售后服务、民事责任等内容。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。

  经营者因消费者发牢骚,而将消费者踢出群,导致消费者无法约课,视为经营者违约,相当于经营者以行为表明解除合同的意思,且消费者也坚决要求退费,故双方合同解除。合同解除后,应当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处理退费事宜,即按照2000多元实交费用除以30次,乘以剩余14次,即为应当退还的剩余课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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