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杭州一女子为了保持一个好身材

2024-04-22 20:4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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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浙江杭州一女子为了保持一个好身材浙江杭州,一女子为了保持一个好身材,便花费25000多元,报了瑜伽的私教课,不料在一对一的教学中,女子按照教练的要求做臀桥的动作时,突然头痛不已,随后女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,被诊断为脑出血,当天晚上就做了手术。事后女子想要退还剩余的瑜伽课程费用5000多元,却遭到了瑜伽馆的拒绝。

  邵女士在杭州当地工作,因为比较爱美,邵女士便办理了一家瑜伽馆的会员,随后又在私教的推荐下,购买了一对一的私教课,共计花费25000多元。

  据邵女士称,事发前夕,自己原本第二天并没有课程,但瑜伽教练熊教练主动相约自己上课,没想到在做臀桥的动作中,自己突然感觉到头脑发晕。

  熊教练让邵女士休息后,见症状仍然不能缓解,便帮助邵女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,而后经过医院诊断,邵女士系脑出血,当晚就做了手术八戒体育

  手术结束后,邵女士又在医院治疗20多天,共计花费8万多元后出院,由于身体原因,邵女士无法继续在练习瑜伽项目,便希望瑜伽馆能够退还剩余的费用。

  可万万没想到,瑜伽馆一听退费,立刻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,态度蛮横不说,还一核实就是两三个月。

  无奈之下,邵女士只得找到媒体,希望媒体能够协商瑜伽馆退费,但对媒体的采访,瑜伽馆再度提起了要求,表示要继续核实。

  对于此事,网友议论纷纷,有网友表示,邵女士只是要求退还剩余的课程费用,并未要求赔偿,已经是仁至义尽了,瑜伽馆却还如此不讲道理,显然是遇到黑心商家了;也有网友称,既然不退费,那就将瑜伽馆起诉到法院,到时候可就不仅仅是退费那么简单了!

  1、消费者权益保第7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;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

  在这个案件里,邵女士系作为正常的消费者,自然有权利要求对方提供的服务能够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,但现在的情况是,邵女士在练习瑜伽的过程中,出现了脑出血的情况。

  也就是说,瑜伽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,需要看瑜伽馆在教邵女士练习瑜伽的过程中,是否存在过错,且这种过错是否与邵女士的病情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。

  2、消费者权益保第53条规定,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。未按照约定提供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;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、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。

  本案中,瑜伽馆与邵女士之前系预收款的消费模式,虽然现在无法判断邵女士的伤情与瑜伽馆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,但不得不否认的情况是,邵女士系在练瑜伽的过程中发病。

  瑜伽教练作为专业的培训人员,应当对邵女士的健康行为负责,现在邵女士的身体已经不适合练习瑜伽,瑜伽馆没有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,那就应当退还剩余的费用,而不是赖着不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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